江门市蓬江区
2011年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有关规定,现将我区2011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安排公布如下:
一、招生对象
年龄满六周岁以上(即200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)且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。
二、招生范围
(一)本区户口的适龄儿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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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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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 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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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 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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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教育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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蓬江区市区户口的适龄儿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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潮连街、棠下镇、荷塘镇、杜阮镇、环市街的丹灶和篁庄小学服务区户口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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潮连街中心学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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潮连街户口的适龄儿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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棠下镇中心学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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棠下镇户口的适龄儿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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荷塘镇中心学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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荷塘镇户口的适龄儿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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杜阮镇中心学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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杜阮镇户口的适龄儿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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丹灶小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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丹灶小学服务区户口的适龄儿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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篁庄小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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篁庄小学服务区户口的适龄儿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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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患有视力、听力、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入学事宜请与江门市启智学校联系。联系电话:3523743、3523745
(二)非本区户口的适龄儿童(不含江海区)
1、通过积分制入户农民工的适龄子女。
2、父(母)在我区居住半年以上、有固定住址、有固定工作和收入来源的适龄儿童。
注:江海区户口或家长在江海区入户、暂住、购房的适龄儿童请与江海区教育局联系报名事宜,联系电话:3861617 3805801。
三、报名时间
(一)网上预报名
1、预报名时间:2011年4月27日至5月14日。
2、网站地址:http://59.37.160.34/bm/(网上预报名完毕请自行打印《预报名表》)。
3、审核确认:已在网上预报名的务必于2011年5月14日至15日到户口所属的现场报名点审核确认。
(二)现场报名(包括网上预报名后的审核确认)
2011年5月14日至15日
上午8:30—11:00 下午2:30—5:00
四、报名地点
(一)由区教育局统筹招生的适龄儿童报名(包括网上预报名后审核确认)地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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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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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口所属派出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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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名地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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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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仓后、农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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紫茶小学泰宁里校区(泰宁里128号)(原中山小学校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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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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堤东、江华、原美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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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华小学(江华一路116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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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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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仔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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紫沙小学(紫沙路70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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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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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园、原白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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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小学(华园里北1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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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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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街、环市、新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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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郊小学(天沙四路7号)
或北苑小学(良化西128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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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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蓬江区以外户口(不含江海区),潮连街、棠下镇、荷塘镇、杜阮镇以及环市街的丹灶和篁庄小学服务区户口,要求借读区直和环市街学校(丹灶和篁庄小学除外)的适龄儿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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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林小学(农林横路21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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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属潮连街、棠下镇、荷塘镇、杜阮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父母持有该镇(街)《居住证》非该镇(街)户籍的或购房未入户的适龄儿童在该镇(街)报名,具体安排由各镇(街)中心学校确定;环市街的丹灶和篁庄小学服务区的适龄儿童(含暂住的)分别到丹灶、篁庄小学报名。
五、报名办法
(一)提交有效的证件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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类 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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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资料
(包括原件和复印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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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 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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蓬江区户口的适龄儿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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儿童本人及父母亲《户口簿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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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网上预报名的须带上打印的《预报名表》,如未打印请提供“流水号”。
2.没有在网上报名的可直接在现场报名点填写《预报名表》。
3.若适龄儿童与家长不同一户口的,要有双方的《户口簿》及证明父(母)子(女)关系的材料(如出生证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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蓬江区以外户口的适龄儿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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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附件
《蓬江区以外户口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明细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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潮连、棠下、荷塘、杜阮户口和丹灶、篁庄小学学区要求借读市区学校的适龄儿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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儿童本人及父母亲《户口簿》和在市区居住的有关证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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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现场报名资料录入电脑后和网上预报名审核确认后,不再受理更改“户口地址”的变更手续。
六、补报办法
凡因故漏报名者,于7月2日至3日补办报名手续,超过补报时间不再受理。就读区直、环市街小学(丹灶和篁庄小学外)的补报名地点设在美景小学(地址:潮江二横路2号);各镇(街)补报地点由各镇(街)自定;就读环市街的丹灶和篁庄小学的分别到该校补报。
七、录取办法
(一)由区教育局统筹招生的适龄儿童,经区教育局组织人员进行户口、居住地核准后,根据生源分布情况,按照“人户一致,就近入学”的原则划分地段,分配学位。《入学通知书》于8月26日前由录取学校通知家长领取。被录取的新生按指定时间到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,逾期责任自负。
(二)潮连街、棠下镇、荷塘镇、杜阮镇的适龄儿童由本镇(街)中心学校分配学位,《入学通知书》由各镇(街)中心学校安排发放;丹灶和篁庄小学服务区适龄儿童的《入学通知书》由录取学校发放。
咨询电话:3221287 8222937
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
二○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
附件
蓬江区以外户口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明细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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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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类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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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查证件(原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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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资料(复印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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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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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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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(母)进城务工的适龄儿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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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预报名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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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填写《预报名表》后打印的表或现场报名时填写的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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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户口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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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首页
(2)报名对象页
(3)父(母)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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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居住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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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名对象父(母)在蓬江区的暂住证或居住证(半年以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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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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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(母)在蓬江、江海和江门市劳动部门鉴定的《劳动合同书》或蓬江区工商部门登记的《工商营业执照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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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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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(母)购房的适龄儿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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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预报名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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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填写《预报名表》后打印的表或现场报名时填写的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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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含江海区户籍的购房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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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户口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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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首页
(2)报名对象页
(3)父(母)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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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购房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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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证或购房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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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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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(母)户口在蓬江区,报名对象户口在区外的适龄儿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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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预报名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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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填写《预报名表》后打印的表或现场报名时填写的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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含通过积分制入户农民工的适龄子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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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户口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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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报名对象户口首页
(2)报名对象页
(3)父(母)户口首页
(4)父(母)页
注:通过积分制入户的需提供积分制入户有关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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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出生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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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名对象与父(母)关系资料(如出生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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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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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(母)为现役军人,报名对象户口在蓬江区以外的适龄儿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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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预报名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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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填写《预报名表》后打印的表或现场报名时填写的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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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户口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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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首页
(2)报名对象页
(3)父(母)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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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现役军人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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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(母)的现役军人证明材料或士官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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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出生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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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名对象与父(母)关系资料(如出生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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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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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籍、港澳台籍的适龄儿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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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预报名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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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填写《预报名表》后打印的表或现场报名时填写的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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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身份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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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名对象身份证明材料(如身份证、护照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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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居住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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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(母)在蓬江区居住证明材料或报名对象父(母)委托蓬江区户籍成年人员监护的公证材料(须经过公证部门公证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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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如果报名对象是2004年8月31日前出生,须出具镇(街)中心学校(原教育办公室)或县级教育部门的延缓入学证明,200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不接受报名。